判了,公開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——4月1日,杭州互聯網法院公開審理了陳某侵害戍邊烈士肖思遠名譽一案,判決被告陳某在全國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。
回顧一下案件經歷:2021年2月至4月期間,陳某使用本人注冊的微博賬號,在“人民日報”“央視新聞”等微博賬號下,針對戍邊烈士肖思遠發表不當評論內容共計20條,詆毀其形象和名譽。涉案微博主貼轉發、點贊超過百萬,多人對陳某評論內容進行譴責,社會影響惡劣。
不威不懲,對詆毀英烈行為必須零容忍。民法典總則第一百八十五條明確規定,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譽、榮譽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,應當承擔民事責任!袄茄郎轿鍓咽俊泵u侵權案、“辣筆小球”案之后,這個案例為保護英烈名譽榮譽再添一則判例。
讀完整個案子的審理過程,讓人印象深刻的是,被告陳某過程中辯稱,由于現實生活不得志,以為網上沒有人知道自己是誰,因此通過網絡攻擊、詆毀和謾罵他人,以發泄負面情緒。他說:“我知道不對,但覺得網上罵幾句不用負責!
這句話,既讓人錯愕、無語,某種程度上卻并不陌生。在某問答網站上,一篇名為《英雄為我們犧牲,他的母親卻經歷著網暴……》的文章,詳細羅列了一些網友對肖思遠母親的語言暴力,肖母只是抒發下對孩子的思念,這些人卻一口一個自私、缺德,句句剜心割肉。英烈受保護,他們就將戾氣撒到家人身上,惡語傷人,令人不寒而栗。
包括這次“3·21”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,山河嗚咽、舉國哀悼之際,有乘客家屬卻因接受了媒體采訪,或者在網絡上發布了紀念的內容,遭到網暴,甚至被質疑“不夠悲傷”。
正義的網友憤怒聲討之下,網暴的文字或許會被刪除,但是拔走了釘子洞還在,傷害已經造成,很難一筆勾銷。那些逞口舌之快的施暴者,轉眼消失在網絡代碼的掩護之中,受傷害的人卻要在痛苦中長久經受煎熬。
“網上罵幾句”,照樣要負責——現在,通過越來越多的案例,這個信號越來越鮮明,越來越有力。任何場合,都不要以任何理由攻擊傷害無辜者,尤其是為國為民流血流汗的英雄及他們的家屬,這個常識曾經由良知來守護,現在還會由法律來捍衛。